【大三獻禮】


一、舉行日期和祭典意義


每年國曆十月二十五日為臺灣省城隍爺舉行聖誕慶典,聖誕當天上午十時沿用清代城隍祀典「大三獻禮」,參加人員除包括全體董監事外,並邀請政府官員民意代表,以及全國城隍廟聯誼會友廟代表和學術界貴賓上香。


時任市長之馬英九先生親臨獻祭
臺北市長郝龍斌代表臺北市民向省城隍獻祭

古代郊祭時,陳列好供品之後行三次獻酒,即初獻爵、亞獻爵、終獻爵,此即是三獻禮的由來。本廟的大三獻儀式程序,比照<台北市祭孔釋奠典禮儀節>的重點進行,最大的不同點是供奉清淨素筵,不以太牢(全牛、全羊、全豬)等牲禮,也省略了八佾舞。


二、典禮程序


排班:

鼓初嚴、鼓再嚴、鼓三嚴,三通鼓將典禮的莊嚴神聖性烘托出來之後,諸禮生除了三位獻者、三位陪祭、糾儀生、通唱生和鐘鼓生,分兩行列隊進入外苑並互相敬禮,禮畢後各就各位準備各司其職。

接著由正、副引讚生,分別引領糾儀、陪祭、主祭出場,三位獻者皆象徵性地,在盥洗生的協助下淨手拭乾後就位,上香之前淨手有表敬之意。


迎神:

接著通唱生宣布啟扉、迎神、前殿的大門一時頓開。在莊嚴的迎神樂中,一對提燈生和提爐生,分別由廟門的兩側走出來,立在外的扇生和傘生也適時加入。兩對四人的儀仗隊伍分成東西兩列,行到前殿外會合以迎請臺灣省城隍昇福明靈王聖駕來臨。


大三獻禮儀式之一
大三獻禮儀式之二
行三獻禮:

此段儀節中,主祭在引生的領頌下,四次來回於外苑和正殿之間,行「上香禮;初獻禮;亞獻禮;終獻禮」。也就是上香之後,分別獻了三次酒,裝酒的禮器係一種三隻腳的酒杯,古時候稱為「爵」,所以說獻酒也可以稱為「獻爵」。三位獻者行畢初獻禮復位之後,另有一項重要的儀節,即是「恭讀祝文」。


送神:

在送神之前還有兩項儀節,「飲福受胙」和「撤饌」。飲福受胙原是古代的一種習俗,即在祀典之後分食祭拜過的酒肉,以彼此分享神聖的祝福,所以拜過的酒稱為「福酒」、拜過的肉稱為「福胙」。這種習俗被保留在祭典中,取「接受聖神祝福」的象徵意義。本廟不拜肉品,而是以蘋果替代,有主祭在香案前,恭舉蘋果代表接受。


「撤饌」

即由神案禮生象徵性的移動一下供品再復位,以表示神明已食畢,將桌面收拾乾淨的意義。送神的儀節比較迎神,仍由兩組四人的儀仗,從中門出來,恭送聖駕。


禮成:

送神之後,讀祝生用祝版承裝祝文,雙手捧著祝版恭行至中門外的燎所,將祝文轉交與燎所生然後復位,燎所生即將祝文恭放入金鼎中;接著,主祭在引生的領頌下親至燎所瞻視焚化祝文,稱為「望燎」。主祭復位後,通唱生接著宣布「闔扉」、「撤班」,大三獻祀典圓滿。每年的大三獻禮,都委請財團法人台北市覺修宮指導。



大三獻禮儀式之三
大三獻禮儀式之四
大三獻禮儀式之五

大三獻禮儀式之六
大三獻禮儀式之七
大三獻禮儀式之八